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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组织部关于花寅军同志任职的通知区发改委党组: 经研究决定: 花寅军同志任中共泰州市海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 免去王国强同志中共泰州市海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职务。
中共泰州市海陵区委组织部 2017年3月9日 ───────────────────────────────────── 抄送:区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区纪委,区委宣传部、 统战部,区直机关党工委、区人社局。 ───────────────────────────────────── 中共泰州市海陵区委组织部办公室2017年3月9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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