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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海陵区委关于王明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中 共 海 陵 区 委 关于王明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镇党委,各街道党工委,区委各部委办局,区各委办局党(工)委(党组),各园区党工委,区各直属单位党组织: 经研究决定: 王明军同志任中共泰州市海陵区委老干部局局长; 曹领娣同志任中共泰州市海陵区委老干部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韩林同志任中共泰州市海陵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汤亚明同志任中共泰州市海陵区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免去其泰州市海陵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仲竞莉同志任泰州市海陵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泰州市海陵区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张进同志任中共泰州市海陵区委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书记; 刘光荣同志任中共泰州市海陵区委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副书记; 朱文龙同志任中共泰州市海陵区信访局党组书记,免去其中共泰州市海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员会副书记职务; 周社明同志任中共泰州市海陵区总工会党组书记,免去其中共泰州市海陵区委农业委员会工作委员会书记、中共泰州市海陵区委农村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 杨臣同志任中共泰州市海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免去其中共泰州市海陵区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党组书记职务; 顾晓梅同志任中共泰州市海陵区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党组书记; 王桂兰同志任中共泰州市海陵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免去其中共泰州市海陵区信访局党组书记职务; 黄国强同志任泰州市海陵区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汤荣祥同志任中共泰州市海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员会书记; 景长春同志任中共泰州市海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员会副书记,保留正局职级; 陈松桦同志任中共泰州市海陵区委农业委员会工作委员会书记、中共泰州市海陵区委农村工作办公室主任,免去其中共泰 州市海陵区司法局党组书记职务; 陈静芝同志任中共泰州市海陵区委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副书记; 秦勤同志任中共泰州市海陵区统计局党组书记,免去其中共泰州市海陵区委供销合作总社工作委员会书记职务; 陈红林同志任中共泰州市海陵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 葛中国同志任中共泰州市海陵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书记,免去其中共泰州市海陵区委老干部局局长职务; 刘社林同志任中共泰州市海陵区委供销合作总社工作委员会书记; 钱凯平、张良辰二位同志任泰州市海陵区绩效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秦立春同志中共泰州市海陵区委组织员职务; 免去孙广华同志中共泰州市海陵区委宣传部副部长职务; 免去马桂琴同志中共泰州市海陵区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职务; 免去李军同志中共泰州市海陵区委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书记职务; 免去吴桂军同志中共泰州市海陵区委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副书记职务; 免去于鹏同志中共泰州市海陵区总工会党组书记职务; 免去马骏同志中共泰州市海陵区委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副书记职务; 免去王倩同志中共泰州市海陵区统计局党组书记职务; 免去杨卫军同志中共泰州市海陵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职务; 免去黄鹤友同志中共泰州市海陵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书记职务; 免去王安寅同志泰州市海陵区绩效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中共泰州市海陵区委员会 2017年3月10日 ─────────────────────────────── 抄送: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区纪委, 区法院、区检察院。 ─────────────────────────────── 中共泰州市海陵区委办公室 2017年3月10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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