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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关于朱文龙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区政府关于朱文龙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各园区管委会,区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朱文龙同志任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泰州市海陵区信访局局长; 常宝海同志任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主任; 顾晓梅同志任泰州市海陵区地震局局长,免去其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主任职务; 汤荣祥同志任泰州市海陵区建筑工程管理局局长; 韩建荔同志任泰州市海陵区供销合作总社主任,免去其泰州市海陵区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唐兆玉同志任泰州市海陵区信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季靓同志任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 花寅军同志任泰州市海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王淳同志任泰州市海陵区服务业发展局局长; 施亚春同志任泰州市海陵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钰同志任泰州市海陵区民政局副局长; 吴桂军同志任泰州市海陵区司法局副局长; 王国强同志任泰州市海陵区财政局副局长,免去其泰州市海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卢忠同志任泰州市海陵区财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刘冰、张伟二位同志任泰州市海陵区商务局副局长; 舒小萍同志任泰州市海陵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王忠同志任泰州市海陵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免去王桂兰同志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泰州市海陵区信访局局长职务; 免去陈红林同志泰州市海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泰州市海陵区建筑工程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杨臣同志泰州市海陵区地震局局长职务; 免去秦勤同志泰州市海陵区供销合作总社主任职务; 免去孔令阳同志泰州市海陵区信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汪杰同志泰州市海陵区服务业发展局局长职务; 免去陆桂华同志泰州市海陵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刘社林、陈庚荣二位同志泰州市海陵区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仇云奇同志泰州市海陵区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储卫兵、秦彤二位同志泰州市海陵区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陈静芝同志泰州市海陵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刘光荣同志泰州市海陵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李荣同志泰州市海陵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 2017年3月10日 抄送:区委各部委办局。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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